关于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相关解答
时间:2021-03-03 10:26:51 游览:548
2021年1月19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
从 2021年 3 月 1 日起,全省各地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机构不再组织开展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含新增报名考试、逾期补考、成绩有效期内补考),全省普通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系统将于2021年2月28日24时关闭。
各地对3月1日前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且在3月1日后初次申领普货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要按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以下简称《货运教学大纲》)要求补充培训道路货物运输从业相关知识(7 个学时);对3月1日后参加机动车驾驶培训并申领普货驾驶员从业资格的,要按照《货运教学大纲》要求开展全部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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